【圆明网】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分局云山农场法轮功学员罗井山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当庭提出上诉。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九时许,居委会人员吴志军和赵鹏,马军到罗井山家所谓“走访”,看见罗井山正在看明慧网,他就打电话举报诬告。云山农场公安局警察张晓军领着蒋智、皮文凯到罗井山家非法抄家,抄家清单上写着:无线上网卡一个,台式主机一个,切纸刀一个,打印机墨水四个,《九评》一本,法轮功宣传品四百零七张,《明慧周刊》二十本,自封袋一千八百个,笔记本电脑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红色U盘一个,标语五十二个,空白A4纸十五包。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不法警察对罗井山刑事拘留,于九月九日申请批捕,九月十八日所谓批捕。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九点,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在密山农大新区对罗井山非法开庭,审判长王晓东,陪审员凌左斌,书记员宋亚平(萍)。所谓公诉人张波宣读云山农场公安局警察张晓军、蒋智、皮文凯对罗井山的询问笔录。罗井山在法庭上说,笔录上有些东西写的都不对,警察让我签字,当时我都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就签字了,我不承认。
聘请的辩护律师王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从信仰的角度为罗井山做无罪辩护。王律说:当事人单方承认的事情,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不能作为犯罪的主要证据。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问题,不触犯法律。起诉江泽民是符合法律的,江泽民却实有犯罪的事实。国务院、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
王律半个多小时的有理有据的辩护,把公诉人驳斥的说话都没有底气了。审判长和法庭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开庭时间二小时,到十一点结束。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分局法院第二次开庭,非法误判罗景山两年零六个月,罗景山当庭提出上诉。
相关人员:
国保大队长皮文凯,电话:0467-5979113
刑侦科长蒋智
刑警队长孙宏
警察张晓军,刘印泉、罗桂平、牟丰
公安局长郭清波
诬告人:
吴志军,住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32号楼2单元202室,手机:13846095115
赵鹏,住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36号楼1单元201室,手机:18714595848
马军,住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虹云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手机:13836505441
正言人;
王明君,住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怡园小区9号楼2单元301室,0467-5977916
赵迎祥,住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B区3委,手机:13136956376
牡丹江农垦局检察院起诉科
唐健,检察院检察长,办:5060999、18945157007
于景林,检察院副检察长,办:5060757,宅:5062018、13846001921
张波,公诉科长 ,办;0467- 5062468、13339562476
牡丹江农垦局法院
电话;0467-5979113
法院副院长张民,办:0467-5063969,手机:13339566772
法院副院长王振武,办;5060902,手机;13009957261
审判长王晓东;0467-5063535
拘留所警察关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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